慈爱心灵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查看: 11774

携女跳江的离婚女士【法会故事 | 开悟明理 | 心有枷锁】

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2020-6-28 22:50:43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携女跳江的离婚女士 


    

    

我们做人一定要想得通。 

有一个广西壮族自治区姓马的女士,和她丈夫长期冷战,就是跟先生不讲话,他们决定去离婚了。马某与丈夫到民政部门去离婚,由于正好是周末,民政部门不办公。因为他们是在农村,不知道时间安排,不像现在有些城市比较先进,可以从网上看到。他们两个人没能顺利办理离婚手续,就分道扬镳了,男的归男的走了,女的就带着一个三岁的孩子回家。路过一条江的时候,她越想越想不开,她决定跳江自杀,想到女儿会因此失去母亲,将来会变得很凄惨,她决定抱着女儿一起跳江找死。由于被周围群众发现,很快被救上岸,所幸还没有大问题。但是检察院认为她是实施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,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。 

所幸由于马某跳入江中之后幡然猛醒,“我不应该这么做啊!”她不想让女儿沉入江中,用力把女儿托举在头顶上。大家看到了,赶快就把她救起来了。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。所以一个人一恨,就会做出非常伤天害理的事情。


----20180616 澳大利亚布里斯本法会开示 


下一篇


返回【法会讲故事】首目录


返回【开悟明理】首目录

文章推荐
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慈爱心灵

GMT+8, 2024-11-15 16:54 , Processed in 0.109377 second(s), 19 queries .

Powered by 慈爱心灵 X3.4

© 2001-2020 慈爱心灵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